东北网5月2日电 4月30日,一老人在东方家园建材商场购物时碰伤头部,趴在地上1个多小时。商场赔付老人350元医药费。
市民徐女士日前向记者反映,当天上午,她和54岁的母亲到红旗大街东方家园建材商场购买材料。10时20分许,她俩经过一楼一家卖木桶的店铺时,母亲突然被地面突出的台阶绊倒,额头撞上一旁陈列的木桌角,摔倒在地。母亲感觉头晕无法动弹。徐女士扶了几下没扶动,转向周围的店员求助,未获帮助。直到12时许,一位姓苗的经理闻讯过来帮忙,把老人扶到椅子上休息。徐女士表示,突出的台阶非常隐蔽,旁边没有警示标志,要求商场送老人上医院检查。13时许,另一位商场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把老人送到市第二医院。
经查,老人头部皮下组织充血,膝、手臂紫淤血。17时许,商场有人出面赔付350元医药费。
建材商场一负责人表示,卖木桶的店铺铺瓷砖形成“台阶”,商场并不知情,但对老人被台阶绊倒摔伤的问题负有责任。事发后,商场与卖木桶的店铺交涉要求对方出面处理,结果耽误时间让老人在地上趴了1个多小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商场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上确有不妥之处,将再与徐女士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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