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9日电
林口,农业县。经济并不富裕。
可县里的“头头”们却慧眼独具,手抓烫手山芋,早在2003年就争取成为全省首批5个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市)之一。据测算,如果按当时确定的10万人“参合”目标测算,县财政当年“倒搭”30万元补贴农民的“药匣子”。
起步艰难 结果出人预料
开始,合作医疗基金、个人账户、药费报销比、起付线……一大堆新名词让农民一头雾水。而更让农民心有余悸的是上世纪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曾半途夭折。为解开农民心里的疙瘩,林口县干部走村入户宣传讲解。在农家炕头、田间算细账:除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匹配给每个“参合”农民20元钱外,农民自己每年只交20元,每天省6分钱就等于给自己的健康上了把“安全锁”。
最注重实惠的农民,当年就有10万人“呼啦啦”地跟进。
五林镇马西村农民刘明霞一家成为第一批“参合”农户,而让她更意想不到的是——去年末,她的丈夫因患脑血栓住进医院,花费1万多元。拿到药费单后不久就报销了3000多元。“如果俺们当初没有‘参合’,今年的地恐怕都种不上。”
一证在手 林口随便“走”
“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农民小病不治,大病硬挺,其缘由就是过高的医疗费挡住了他们就医的门槛。同时,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地也不乏其数。
为了让“新农合”政策惠及更多的群众,林口县结合自身特点,对“参合”农民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民凭借此证,可任意在乡(镇)、县的医疗机构就医,对疑难病症或大病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还可转诊到市级医院就诊。并规定了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在五林镇医院采访时,农民宗树文刚领到老父亲因治阑尾炎而报销的300多元医药费。他说:“如今治病不用出镇,不但大夫看得好,还不乱给用贵药,这在以往俺们想都不敢想,老爹住院花了1000多元,昨天刚出院,今天就领到报销费。”
让所有农民搭上“健康快车”
从实行“新农合”试点至今,短短三年多的时间,林口县“参合”的农民已由最初的10万人上升到18万人,“参合”率已占全县23.8万农业人口的75%。到去年年底,林口县新型合作医疗受益面达到2.9%,共为8638名患者支付药费663万元,其中83人享受到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偿。
今年,林口县的“新农合”又有新动作,出台了新政策,在农民交纳的10元“参合”费中,有8元进入家庭门诊账户,返还给农民,农民就近到村卫生所看小病、买药可以直接从账户中支付。同时,各级政府的补贴金额也由20元提高到35元。
林口县徐丽清副县长信心十足地说,到2008年底,林口县农民“参合率”要达到100%,年人均医疗基金将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