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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拿出调研建议空车配货尽快迁、建、管
2006-06-02 16:20:4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谭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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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日电 连日来,众多市民在反映空车配货扰民问题的同时,也有市民和政协委员提出了应对的方法,把这些空车配货市场城区中心,规范管理。经记者了解,哈尔滨市社科联和道外区政府就此问题曾经进行过调研,分析了空车配货扰民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迁、建、管的三大对策。

  原因一:专业市场集中

  空车配货之所以扰民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空车配货站和需要空车配货业务的商家离居民区太近;而这一局面的形成又与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集中在市区内有直接关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哈市两大货运火车站———滨江站和哈东站都坐落在道外区的城区中心。道外区内外的各大专业市场,几乎都是以这两大物流中心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而专业市场的不断壮大,又反过来促进了物流业的发展,加之铁路运输的局限性,使得以公路运输为载体的空车配货业务快速发展起来。为了业务的方便,这些空车配货站自然都建在了火车站和专业市场周边,与这些区域内的居民成为邻居。

  原因二:配套设施不健全

  空车配货行业最近几年的发展势头很猛,大大小小的空车配货站遍布火车站和专业市场周边,业务十分繁忙。但与之相适应的停车场和货场的建设,却远远没有跟上行业的发展。以滨江站周边的空车配货站为例,仅有龙运物流中心内设置了相应的货场,但该货场仅仅能够满足龙运物流中心站点的需要,周边数量众多的单独经营站点仍然缺乏必要的存货场地,而停车场的建设几乎为零。

  行业发展需要场地,而场地的稀缺又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于是,空车配货行业走向了“畸形”发展,扰民问题随之出现。

  原因三:管理缺位

  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并非空车配货行业“畸形”发展的唯一诱因,管理部门的责任缺失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空车配货站的审批,有关法规是有明确要求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居民居住区内禁止开办空车配货站点。同时,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也需要业主出具场地符合要求的前置审批手续。而根本不具备场地条件和环境要求的空车配货站如此之多,必然是缘于审批把关不严和管理不到位两种原因。另外,由于空车配货行业在审批上存在的问题,使得相当一部分空车配货站既能够合法存在,又无法有序经营。因此,对于公安、环保、城管等其他管理部门而言,只能通过隔靴搔痒式的突击性检查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其结果自然无法让群众完全满意。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于管理缺位,一些无照经营的“黑配货”混迹其中,更使得空车配货行业呈现出良莠不齐的局面,非法存在必然导致违法经营,出现扰民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对策:迁、建、管

  哈市政协委员霍玉夫在哈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建言,哈市应开展一次空车配货市场整顿治理。要由政府牵头,会同工商、交通、公安、城管、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对于无照经营、乱停乱放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同时,根据哈市交通物流现状,全面规划空车配货市场,根据出城口货运流量,规划开发新的空车配货市场。

  根据哈市社科联和道外区政府的调研,解决空车配货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迁”:让空车配货站远离居民区才是最为根本的解决矛盾的办法;二是“建”:解决场地问题,建设能够满足需求的空车配货周转场地势在必行,场地问题解决了,既可以有效规范空车配货业的经营行为,促进该行业的长足发展,又可以将空车配货占道扰民的问题彻底解决;三是“管”:要做到“强化监管”,工商、公安、交通、环保、城管分别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规范空车配货行业的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