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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规定不得违规录取考生 不得擅自提高学费
2006-07-04 06:28: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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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电 黑龙江省2006年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展开。3日,我省教育部门召开了全省治理高校乱收费、治理商业贿赂的网络视频会议,要求全省各所高校要严格执行我省制定的收费标准。若发现学校有乱收费的现象,将对学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要求,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违规录取考生;不得擅自提高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等。与此同时,会议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现金回扣,包括人民币、外币和各种名义的费用等;不得收受经营者提供的有价证券、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车辆等大宗商品;不得享受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娱乐、考察和就业等。一旦发现,将对学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