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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酒给未成年人罚2000元 大多数商家没把“禁酒令”当回事
2006-07-04 08:16: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东北网7月4日电 由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3日,哈尔滨市酒类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对8家酒类经营场所的检查中发现,只有1家按照规定摆上了“禁酒令”的标牌,其余7家均未按规定执行。
上午,稽查人员来到南岗区宽城街上的大福源超市。在酒类专卖区,稽查人员左找右找才在收银台的柜台上找到一块30厘米见方的提示版,上面写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及酒类商品”。虽然该超市在柜台上摆放了禁售标识,但却未按规定将其挂在显要位置。在宣化街83号的“华人吧名烟名酒超市”,该店不但没有贴出向未成年人卖酒的禁售标识,销售人员还表示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规定。稽查人员当场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