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5日电 “电梯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开放,业主除按家中人口数量交电梯费外,如家中有客来访每人次须向电梯值守人员交纳0.50元。”这是3日在哈尔滨市物业大接访中,道外区八区四巷11号高层住宅的居民反映的情况。对此,负责该楼的万里物业称:“目前已经是亏损经营,我们也没办法。”
据家住八区四巷11号3单元16楼的业主张桂君讲,她所住的住宅楼高17层,从7层以上有电梯。这里的物业单方面规定:电梯每天只在6时到9时、11时到13时30分、16时到22时开放,每户业主按每月每人8元办证收费,而每天21时到22时,有证的业主乘电梯也要每人次收0.5元。此外在平时,谁家有客人来,或者叫外卖上楼,只要上电梯,就要交0.5元。张桂君说,现在哈尔滨的很多高层住宅电梯都是24小时开放,也没听说还有向非居民收钱的,物业这样做不合情理。
据负责该高层住宅的万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目前该高层住宅3个单元共有3部电梯,每月应收电梯费6000元,可因为楼里有不少原动迁居民不交电梯费,实际每月还收不到3000元。而每月下来,3部电梯的各项费用加在一起在10000元以上,也就是说,物业现在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开放电梯,每月也要赔7000元。
另外,为增强电梯值守人员责任心,他们采取管理方法是每月先扣掉电梯值守人员75元工资,然后,允许电梯值守人员个人对无证人员乘电梯每人次收取0.5元。这也是无奈之举。
对于八区四巷11号高层住宅的电梯管理和收费问题,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工作人员认为:目前,哈尔滨市对于住宅电梯收费和运行时间尚无明确规定,主要通过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并达成约定为依据。在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业主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集体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