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5日电 海都国际商务会馆(以下简称“海都”)因排风噪音超标扰民,被哈市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因在限期内未整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海都”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海都”提出质疑,今天,对“海都”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哈市环保局举行。
据介绍,2005年8月25日,哈尔滨市长信访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哈市南岗区嵩山路38号的“海都国际商务会馆”噪音污染扰民问题。接到举报后,信访人员将此案转到哈市环保局查办此事。9月21日,该局监察人员在“海都”经现场勘察发现,“海都”的排风设施超标排放并造成扰民。监察人员当即对“海都”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限定在9月28日采取隔声防治措施。监察人员在10月中旬再次到“海都”检查时,发现“海都”并未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经检测,排风设施仍超标扰民。环保部门将此事上报到哈尔滨市政府。今年3月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17条、31条的规定,对“海都”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事后,“海都”提出质疑,要求哈市环保部门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的自由辩论阶段,“海都”负责人提出质疑。其一,环保部门说“海都”噪音超标尺寸、数据是多少,要其整改到什么程度,根本没人向他们提及过;其二,“海都”经营的是洗浴业务,在环保条例中产生噪音扰民的项目里根本没有洗浴字样,也就是说,在居民区内开办企业不包括洗浴;其三,接到整改通知书后,他们先后向哈市环保部门递交了4份延期整改报告,却没有接到任何答复。
调查人员对“海都”的质疑一一作出了回答。首先,“海都”排风噪音超标的数据当初在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时,就已明确告之,“海都”负责人也在笔录中签字;其次,对“海都”进行处罚的依据是根据市人大新修订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17条作出的,洗浴应包含在居民居住区禁止设立、开办,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经营项目内;另外,“海都”从开业至今,根本没有办理申请环保审批手续,在责令整改期限内,不但不停止其违规行为,还无视法律法规继续营业,排风噪音扰民现象严重,所以环保部门没有理由受理其递交的延期整改报告。
在听证会上,“海都”负责人承认他们未按要求采取隔声措施。据了解,“海都”自开业以来,尚未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目前,对“海都”行政处罚一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新闻链接 公用大厅成澡堂业主状告“海都” 1997年,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8号的华辉商贸中心(海都国际商务会馆前身)竣工后,30余名居民在此购置了房产。5年后,这个当初的高档小区发生了巨变——“海都”租用该楼1至4层经营洗浴中心后,将公共大厅改成营业大厅,严重影响了住户的采光、通行。2005年11月,业主栾厚义将“海都”告上法院,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大楼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今年5月,此案经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房产部门已于2004年对“海都”下发了两个处罚决定书和两个限期整改通知书,为此法院不予受理。故下发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栾厚义起诉。收到裁定书后,栾厚义不服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12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