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1日电近日,部分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已投保车险和商业三责险,是否仍须投保交强险?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等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杨军。
杨军表示,据有关规定,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此外,他解释,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不同档次其他保险。
另据杨军科长介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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