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日电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及监测方法,以总体小康值为基点,以全面小康值为目标,黑龙江调查总队近日对我省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进行测算,结果显示2005年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综合实现程度为30.8%,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全面上升。
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9.5%,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我省第一产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48.3%,同比下降了1.7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11.3%,是经济发展实现程度提升快的主要原因。据对我省25个市县、224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农村居民外出打工人数同比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96元,实现程度为7.8%,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为19%,实现程度为15.8%,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农村社会发展的实现程度为39.7%,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13.6%,实现程度为4.5%。2005年,全省有14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197.3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59.4%,总筹资6147.4万元。2006年又新增20个县(市、区)为试点县。目前,这些试点县(市、区)已有511.8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609.8万人,参合率达83.9%。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4%,实现程度为13.1%,现阶段处在相对较低水平;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为3.3人,实现程度达到76.7%。
农村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为2.5%,与上年持平。我省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4年,仅达到总体小康值。其中大专及以上程度仅占0.9%,高素质劳动力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我省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0.2岁,实现程度为12.7%。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38.7%,同比提高了1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生活档次不断提高,正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2005年我省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3%,同比降低4.6个百分点,实现程度达到了100%;农民居住质量指数为19.1%,实现程度为1.9%。据2005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民人均楼房、砖瓦平房面积为15.0平方米,同比增长6.5%。人均装修生活用房材料支出27.9元,同比增长75.1%;农民生活信息化综合指数为54.6%,实现程度为83.1%,同比提高35.8个百分点。农村每百户居民安装电话71.3部,拥有移动电话57.3部,分别比上年增长22.9%、91%,人均通讯费支出为69.4元,同比增长21.5%。
农村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为95.7%,同比提高了3.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为86%,实现程度为100%,表明我省村级政务比较透明;农民对社会安全满意度为82%,实现程度为88%。
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3.1%,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实现程度为100%;耕地面积增长5.3%,实现程度为100%;万元农业GDP农业用水量2534立方米,同比下降13.9%,实现程度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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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测算数值越接近100%,说明越接近全面小康值,实现程度数值为100%,说明该项监测已达到或超过全面小康值。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十五”期间,我省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一直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