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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个税开征 房屋原值资料不全的暂按转让收入的1%纳税
2006-08-03 09:05:5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春杰
东北网8月3日电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二手房交易个税强制征收,已正式在哈尔滨市实施。卖房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有关涉税资料的,税务部门将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征收。记者昨天走访看到,咨询个税政策的市民挤满了哈尔滨市各房产交易大厅,而交易量仍持续“低迷”。
昨天上午,记者在位于经纬七道街的道里房产交易所看到,大厅内的咨询台前和地税部门设在交易所内的办公室里,都围满了前来咨询个税政策的市民。“20%的个税到底咋征”、“找不到房屋原值资料怎么办”、“装修费用究竟怎么扣”,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与此形成反差的却是二手房交易量的大幅减少。
据地税部门介绍,二手房交易中20%的个税,是对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及相关税金、合理费用后的差额来征收的。而对“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国家允许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在转让收入1%至3%的幅度内确定具体征收比例。考虑到哈尔滨市整体房价水平偏低等因素,经请示上级税务部门,哈尔滨市对此种情况将按1%的比例从低征收。
对于市民对缴纳房产个税的忧虑,地税部门表示,二手房交易个税并非新税种,国家此次只是对原有的规定进行了完善和细化,使征收更具可操作性。另外,对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凭房产、公安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信息,还能享受免征个税的优惠。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