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日电 题:“3·15”标志岂可一停了之
曾经风光一时、赢得无数消费者信赖的“3·15标志”,竟然悄无声息地寿终正寝了!
祸起“欧典地板”在“央视3·15晚会”上被曝光涉嫌欺诈消费者,其所谓创建于1903年的德国欧典企业在欧洲拥有1个研发中心、5个生产基地的神话根本不存在。而消费者在质疑欧典地板的同时,也对“3·15标志”产生了质疑。此后央视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84%%的被调查者认为消协认证“3·15标志”误导消费者;61%%的人表示“欧典事件”后,再购买商品时遇到“3·15标志”,不再信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3·15标志”认证,2000年3月15日诞生,历时6年多。这个标志曾被称为集“社会监督”、“消费维权”、“信誉证明”、“消费引导”四大功能于一身,具有相当高的公信力。多少企业梦寐以求地盼望着能获得这个象征高质量、高信誉的标志,而一旦获得这个标志,商品的身价无形中飞涨,销路也随之畅通起来。
任何认证都不会是毫无瑕疵的,“3·15认证”也概莫能外—————这是一个文明社会必须要正视和接受的,甚至可以说,这是制度运行过程中必经的一步。以此而论,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出问题,就简单的一停了之,不去积极寻找问题根源,一个“3·15认证”被叫停,不能避免今后会有类似的欺骗招牌产生。
由此可见,当务之急不是叫停“3·15”,而是在制度建设上更上一层楼,真正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建立健全认证程序,打破暗箱操作,实现认证透明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更有必要实行“跟踪认证”制度,建立合理的“认证退出机制”,改变那种商业企业一旦认证成功,就再不闻不问的终身制,使认证企业随时处于监督之下。
许多人认为,“3·15”标志很有必要继续保留,否则,目前放弃了“3·15”,社会上必然会出现鱼龙混杂的以各种面目出现的“3·15”,不仅增加了社会控制成本,消费者也会苦不堪言。归根到底,国家还需要“3·15”,广大的消费者还需要“3·15”,我们希望一个崭新的“3·15”能尽快出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