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日电(记者 雷蕾)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今天召开的全省整治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隐患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去年4月初至12月底,全省共检查重点单位7296家、重要部位146340个,查出各类隐患4914处,现整改完毕4776处。
据了解,去年4月初至12月底,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及国计民生的金融、军工、供水、供电、供热等重点单位和部位的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大量治安隐患得到消除,企业防盗、防抢、防破坏的能力得到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大大提高。
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派出检查组356个,出动警力2896人,检查车辆3101车次,检查重点单位7296家、重要部位146340个,查出各类隐患4914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2028份,现整改完毕4776处,限期整改138处。清理重点单位周边治安混乱地区、路段和部位1271处,取缔非法收购点1443个,取缔违规占道车辆1712台,取缔违规摆放摊点357个,拆除违章建筑物48个,处罚单位194家,处罚金额2.1万元。在2005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发生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26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8人,治安处罚134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全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设施达标率达到96.1%。
在整治行动的促动下,各地完善了企业内部纠纷排查和预警机制,形成全方位的情报信息网络,提高了苗头性警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目前,全省经保部门现有情报信息员1975人,秘密力量312人,报送各类预警性、前瞻性信息36件,为公安机关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稳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向责任制。对于玩忽职守、不作为导致重点单位发生可防性案件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提升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快侦快诉快审侵害重点单位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本次会议还总结表彰了该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哈尔滨市公安局等132个先进集体和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保支队徐文洲等228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