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1日电 近日,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以行政处罚不当为由,将哈尔滨市香坊区物价局告上法庭。原因是香坊区物价局认定“永安”在销售公滨城市花园小区过程中存在涉及118户居民、数额为2509000元的违价行为,并责令其返还违价房款。
买经济房花了大价钱
2003年3月份,陈先生在公滨城市花园小区A4栋,按照使用面积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了一套“商品房”。入户半年多了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陈先生多次到小区开发公司——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询问,都被告知“再等一等”。当年8月,陈先生等几名业主代表来到了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了解情况,竟然得知公滨城市花园小区是“永安”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许可证也是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
感觉受到欺骗的业主来到哈市物价局投诉,认为“永安”存在违价行为。市物价局认定:公滨城市花园小区属于经济适用住宅,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700元,小区应整体执行统一基准价格。
陈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住房使用面积为90平方米,按2800元/平方米购买,实付252000元。根据通行的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比为1.49的比例系数换算,此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房价为1879元/平方米;但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17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这样他每平方米就多花了179元,整套房子多花了近24000元。
居民告开发商一审败诉
2003年9月,小区118户住户联名以“违价售房”为由将开发商——永安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香坊区法院审理认为,1.49的比例系数换算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缺乏科学性,遂以“违价售房”证据不足驳回了118户住户的起诉。
败诉后,业主并没有放弃维权的努力。因为买房时开发商只提供了房屋使用面积的数据并按此交纳房款,并没有提供房屋建筑面积的数据。房屋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多少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同年12月,业主通过相关绘测部门拿到哈尔滨市广厦房地产面积测量有限责任公司为公滨城市花园小区实际的房屋面积测算报告。根据实测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700元的价格销售房屋,和按照使用面积2800元/平方米销售,同一套房子同样存在差价。
“永安”违价250万元
业主代表拿着测算报告再次来到哈尔滨市物价局投诉,要求物价部门核算“永安”具体违价数额,市物价局责成香坊区物价局处理此事。香坊区物价局根据房屋面积测算报告,制作了《违价明细表》,确认“永安”违价数额为2509000元,并注明118户居民每户应得赔偿的详细数额。同时,物价部门对“永安”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单》。
“永安”对香坊区物价局核算的赔偿数额以及处理办法表示不服,来到哈尔滨市物价局进行投诉。在得到市物价局认为区物价局的处罚无过错的答复后,“永安”以行政处罚不当为由将香坊区物价局告上了法庭。
香坊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韩辰表示,物价部门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决定都是在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调查后得出的,内容准确、客观。公滨城市花园小区相关的118户居民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