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0日电 从9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执行新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每度4角7分调整到每度5角1分,上调4分钱。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疏导电价矛盾,黑龙江省于7月24日召开了调整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省物价局对省电力公司提出的调价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由听证时拟上调4.82分调整为上调4分。
责任编辑:杨禹
东北网8月30日电 从9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执行新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每度4角7分调整到每度5角1分,上调4分钱。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疏导电价矛盾,黑龙江省于7月24日召开了调整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省物价局对省电力公司提出的调价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由听证时拟上调4.82分调整为上调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