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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间段标准不同 哈尔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06-09-12 14:45:2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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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2日电11日,记者从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将有大幅提高,在今年10月底之前,有关部门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2005年度养老金每人每月最高增发90元;2006年度每人每月最高增发190元。

  两年调整一并执行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调整将把2005年度和2006年度两次养老金一并执行。2005年度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2006年度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最高每人月增190元

  2005年度养老金调整的标准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4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在上述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工人高级技师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006年度养老金调整的标准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5年12月31日之前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在上述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工人高级技师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低于300元的补足

  对于符合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在一个年度调整时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条件的,不能重复享受,可按高的标准执行。

  在2006年度调整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00元的补足到300元。其中,退职人员享受该条政策的补足金额部分最多不能超过10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