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8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在友谊宫召开全市供热工作动员大会。按规定,供暖期内,哈尔滨市居民居室内6时至21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摄氏度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摄氏度。
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忠信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宣读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至2007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市委常委、秘书长朴逸主持会议。
据介绍,2006年10月20日至2007年4月20日供热期期间,居民居室内6时至21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摄氏度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摄氏度。热电联产、区域锅炉要采取连续供热方式,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分散锅炉要延长供热时间,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应当分别签订供用热合同。对未经批准擅自弃管而影响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发生重大供热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因供热单位原因致使居民住宅室温未达到法定标准的,热用户可依据供用热合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忠信在动员大会上说,供热是保证居民冬季正常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一定要充分重视其重要性,千方百计做好城市供热这一“温暖工程”,把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本供热期将是“暗补”热费的最后一个供热期,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的特殊阶段,一定要抓好热费收缴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热费交缴责任,为职工及时、足额报销热费。凡是拖欠热费的单位,不准购买和更新小汽车、不准发放奖金、不准领导干部出国、不准参评先进单位、不准领导干部参评先进个人。各供热单位要把保供热、保运行、保温度作为首要目标,10月15日要具备开拴供热条件。要科学安排供热生产,确保供热质量。要强制实施分散锅炉并网,集中供热项目覆盖区域内所有分散供热锅炉一律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最大限度削减煤烟污染源。要积极推进热费交缴制度改革,年底前制定出台《哈尔滨市热费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明年哈尔滨市将按照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将热费直接理入工资。
会议上还出台了《供热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