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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起不办“交强险”将受罚
2006-10-09 05:54: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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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9日电 从10月10日起,未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的车辆将会受到处罚。这是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的。

  哈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10日之前,交警部门在路面检查中,发现未办理“交强险”的车辆,将对司机进行宣传教育,但10日之后,对未办理“交强险”的司机或车辆所有人,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并将对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进行罚款。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