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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调整6个月 牡市最低工资线 执行有点难
2006-10-22 07:11: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黄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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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2日电 据《牡丹江晨报》报道,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低收入者尤其是困难群体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从今年5月1日起,牡丹江市市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75元/月,比2004年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170元。如今,新标准实行快六个月了,劳动者拿到最低工资了吗?近日,记者在采访了牡丹江市的一些用人单位和打工者后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打工者怕被炒不敢提涨

  10月17日,在牡丹江市一家化妆品保真店里,一位年纪不大的导购员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份她上班以来,每月工资一直是400元,没有休息日,节假日店里搞促销,还要加班加点。

  20岁的小于来自林口农村,来牡丹江打工已有两年多了。小于说,她至少已在4家餐馆干过活儿。4家餐馆中熏除其中一家给过她一段时间500块钱的月工资外,剩下的餐馆给的月工资都在400元至450元。当记者告诉她牡丹江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75元/月以后,她说自己不敢向老板提,也不会向劳动部门投诉。小于说,“现在小饭店的工资给的都差不多,更何况提了也白提,有个工作岗位总比被辞退好。”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牡丹江市,低工资的劳动群体主要有:餐饮行业服务员、保洁员、普通力工、家庭作坊务工人员等。这类工作多属于散工形式,劳动关系不固定,绝大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当自己的工资低于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时,即使自己知道此事,相当一部分打工者也会因担心提出涨工资的要求被老板“炒鱿鱼”,而放弃自己的合理要求。

  老板为赚钱不愿给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在牡丹江市有相当一部份企业老板、尤其是私企经营者对最低工资标准仍不“理解”。为了多赚钱,都不愿谈起最低工资标准。

  在一家餐馆的门口,记者看到,挂着的招聘牌上写着,“招聘服务员熏月工资450元。”记者走进这家餐馆说明来意并问道,“每月服务人员450元工资熏这不还没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吗?”这位老板直率地称,自己是外地人,来这儿经营小店两年了,利润并不高。给服务员的工资是没有达到标准,但这里包吃住,算下来,有五六百元呢,不能算低。“现在钱不好赚,工人的工资如果都定得那么高熏我们的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要落实各方都得行动

  

  如何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人士表示,这需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行。

  从劳动部门角度讲,应发挥好督促、监督作用。依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处理。

  从用工单位的角度讲,则应要研究好政策,明确工资的构成,哪些部分可计算为最低工资,哪些部分不能计算为最低工资。不能通过延长工作时间、随意调高劳动定额或降低计件单位,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从劳动者的角度讲,则应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日前召开的牡丹江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针对当前牡丹江市还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一步牡丹江市将加大对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检查力度,严厉处罚不落实最低工资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