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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人无视规定
市民意见强烈
《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中规定,市民养犬必须按规定时间(19时至次日6时)出户,而且狗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可是连日来许多读者反映,狗主人在遛狗时根本不分时段,都是挑选自己方便的时候遛狗,且不拴狗者居多。
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三道街的陈立英女士说,她的邻居养了只大黑狗,每当有人从邻居家门口路过,那只狗就叫个不停。有时那只狗还会在半夜突然叫几声,常常把人吓醒。而且邻居每次遛狗都不拴着,她在楼道里遇到时特别害怕。
《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中明确规定,犬不得乘坐公交车辆,不得进入公园、商场、休闲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可是在哈尔滨市几乎各个街道上都有狗跑动的身影,甚至一些狗还出现在购物商场、饭店里,大的、小的,一应俱全。
哈尔滨市风华中学的孙欣老师说:“现在有很多养狗的人都抱着狗坐车。一次我乘坐公交车时,一个中年妇女想牵着一只半米高的斑点狗上公交车,被司机制止了。可是这名妇女站在车门台阶上不让车走,还和司机吵了起来。车上50多名乘客被白白耽误了半天时间。”孙欣认为,一些养狗者的素质实在是太差了,狗不懂事可以,怎么那么大的人还不明白事理呢?
在南岗区东大直街上一家快餐店工作的张娜告诉记者,餐厅门口明明白白地写着“不得将狗带入店内”,可是有些人好像没看见一样,照样把狗带进来。“我们曾出面制止过,可是根本没有人听。”
还有很多市民反映,不少养狗人遛狗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爱犬能在室外将粪便排泄干净,可是事后大都没有将宠物的粪便收拾干净,自己的小家整洁了,社会的大环境却被破坏了。
“狗患”缘于“人为”
狗主人应提高素质
哈尔滨市小动物保护协会会员刘威说,狗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经过适当的调教就可以让它知道什么行为是该做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狗主人既然养了狗就要承担起驯狗的责任,尽量不要让狗随地“方便”。
哈尔滨工业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树林认为,狗为患,非狗之错。狗是人类的好伙伴,把棍子打在狗的身上不应该,因为“狗患”的根源还是在于养狗人的素质。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平均一个家庭就有三四条狗,但这些城市并没有出现“狗患”。原因就在于养狗人素质较高,大家形成了成熟、文明的养犬行为规范。可以说,没有不合格的狗,只有不合格的狗主人。因此,治理“狗患”应更多地关注人与制度,需要严明的法规,需要狗主人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和起码的道德。
哈尔滨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鲁锐认为,现在出现的养狗人与不养狗人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是由于狗主人素质低下造成的。“说得难听一点,狗其实就是一种牲畜,它的行为是由人所主导的。狗主人把相关部门的禁止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自己怎么方便就怎么做,以至于影响了环境卫生,殃及了路人安危,这才使‘狗患’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狗患’的真正原因是‘人患’!”他认为,哈尔滨市治理“狗患”要在提高养狗人的素质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