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8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一市民在装修前与装修公司约定,在竣工后,如果空气质量不合格,有害物质超标,他将拒绝支付全额装修款。有关专家表示,这种做法值得提倡。
市民张先生近日乔迁新居,在联系装修公司时,爱人王女士提醒他,应该注意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比如装修工人使用的胶水、板材等是否环保。王女士经常在外地工作,她发现在南方一些城市,人们在装修时都会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由用户自己选择空气检测部门,如果空气质量不合格,用户将拒绝全额支付装修款。在爱人的提醒下,张先生与装修公司口头约定,在装修竣工后,如果空气质量不合格,他将拒绝支付全额装修款。装修过后,张先生找到了中国环境学会哈尔滨室内空气检测中心,请工作人员为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张先生才将装修尾款交给装修公司。
对此,空气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曹俊表示,为保证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在装修前与装修公司“约法三章”,这种做法还是第一次遇到。目前在哈尔滨市多数用户没有这种意识。有的人在装修过后很长时间才发现问题,由于装修款已经付给了装修公司,交涉起来困难重重,和对方打官司也很麻烦。最终自认倒霉,自己请专业人士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市民不在少数。
有关专家表示,这种事先订立装修约定的做法很好,但口头约定在打官司时有可能带来麻烦,应该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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