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1月15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学辅材料进行督导、检查和清理整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和学生统一订购中小学学辅材料。严禁各部门和中小学滥印、滥发学辅材料。
对于教材选用工作,黑龙江省要求各地教育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材选用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民主、科学选用教材工作。严禁选用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不得擅自编写教材或直接使用境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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