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0日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大宣传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舆论功能,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好务。
一、要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人大宣传工作要始终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要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等审议情况的宣传,特别是对所提出的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深入宣传,以对政府的经济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促使政府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用先进科学的理念指挥经济工作;要从人大常委会是人民群众代言机关的实际出发,广泛宣传那些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典型,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干事业、干成事业,努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深入宣传人大通过“三查(察)”、评议等法定职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的典型事例,以支持政府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要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和谐社会是文明民主的社会。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是人大宣传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强化对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权利的宣传,达到拓宽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渠道的目的。要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监督和审议情况的宣传,以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不断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对象,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深入人心。人大常委会还可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重要会议都要指定一名发言人,对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向新闻媒体及全社会发布,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和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使人大工作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三、要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公平。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更是人大宣传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大力宣传人大通过执法检查、视察等手段,对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情况,特别是对重要的议案或意见、建议要深入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以保护;人大工作者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并通过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合理诉求,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他们的思想疑虑和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四、要为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人民群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引导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社会建设的热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大宣传工作要致力于宣传广大代表和群众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典型,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事迹,多侧面、多角度地宣传广大劳动者的光辉业绩和精神风貌,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一切知识、劳动、技术、人才等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