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1日电(记者 杜筱) 日前,黑龙江省对13个地市的全部市政水厂、自建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对水质进行卫生安全检测。在对34家市政水厂的检查中,出厂水合格率仅为52.78%,主要是水源水耗氧量、挥发酚、氨氮、大肠菌群等指标超标,而部分水厂生产工艺对源水污染物清除能力有限,存在着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13个地市34家市政水厂、143家自建水厂、189家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各类情况和水质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34家市政水厂中31家持有卫生许可证;挡案资料管理合格率为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为100%;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持有效批件合格率70.59%。共抽检30份水源水,合格率为36.67%;抽检36份出厂水,合格率为52.78%;抽检185份末梢水,合格率为74.59%。
143家自建水厂中100家持有卫生许可证;卫生防护合格率为76.92%;水质检验设施合格率为26.57%;消毒设施合格率为42.66%。共抽检33份水源水,合格率为81.82%;抽检144份出厂水,合格率为86.81%;抽检41份末梢水,合格率为75.61%。
二次供水设施189家中161家持有卫生许可证;设施卫生合格率为63.49%。抽检139份水样,合格率为79.86%。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质量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主要是一部分市政自来水水源水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耗氧量、挥发酚、氨氮、大肠菌群等指标时有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部分水厂生产工艺对源水污染物清除能力有限,目前运行的生产工艺不能保证出厂水完全达到卫生规范要求。而自建集中式供水水厂部分水源卫生防护较差,没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部分为间歇式供水,多数无水质自检能力,水质合格率低。另外,还有部分生活饮用水生产、供应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
黑龙江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供水单位应加大对供水项目的资金投入,尽早完成水源污染治理、提高水厂净化能力等工作,彻底解决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不达标的问题,确保我省居民饮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