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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失业人员热费补贴办理12月6日截止
2006-11-28 06:14: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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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失业人员热费补贴办理到12月6日截止。但仍有部分失业人员未按要求办理,将有可能影响其享受热费补贴待遇。

  据悉,根据规定,所住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属于在本年度供热期内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且家庭其他成员均无职业、无力缴纳热费的失业人员,可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的标准(低于45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计算),给予100%的热费补贴。此类人员身份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携带《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由供热部门负责收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2006-2007年度供热期热费补贴人员审批表》,持此表和认定所需证件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

  劳动部门提醒,哈市大部分小区都已在明显的位置贴上了通知,但不少人仍未按要求进行热费补贴的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尽快到劳动部门办理。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