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4日电 某搬家公司搬家工李某,在为刘某搬家时将刘某的金首饰窃为己有。近日,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9月17日,市民刘某委托某搬家公司为其搬家。为了方便搬运,刘某将一些小物品打包装箱。搬家工李某搬运一个箱子时,透过缝隙可以看到箱子里有一个首饰盒。李某下楼梯的时候故意放慢脚步,落在其他人后面。趁楼道内没人,李某揭开封条,拿出里面的首饰盒,然后又把封条粘好。
搬完家后,刘某清点物品时发现首饰盒不见了。首饰盒内有一枚铂金戒指、一条铂金项链和一对黄金耳丁,总价值近两千元。刘某立即找到搬家公司,并报警。警方调查后,于当日将李某抓获。
9月22日,李某被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