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5日电 题:和谐发展统筹城乡——我省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建设和谐龙江纪实之二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实各项惠农富民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黑龙江省建设和谐龙江,首先瞄准了城乡——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摆上突出位置。
省委召开全会,专题研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问题。今年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出台各项政策最多的一年
统筹城乡发展,要补足短腿,发展县域经济,全面提升县域经济活力。贯彻、实施已有方针政策的同时,今年8月,省委召开九届八次全会,专题研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问题,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壮大、发展县域经济,黑龙江省组织中省直有关单位结合部门实际,认真梳理职能范围内的所有行政审批审核管理权限,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包括项目投资、财政管理、税收调整、用地报批、证照发放等6方面77条具体政策,为提升县域经济活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奠定了基础。按照此《决定》要求,省财政厅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完善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县级财源建设、支持金融服务业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发挥作用、对县域经济发展实绩考核激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发挥垦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省委政研室、省农委、省农垦总局就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出台了《关于发挥垦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场县共建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目前,黑龙江省正在制定《黑龙江省县域优秀农村科技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县域经济争创强县升级进步奖励办法》两个配套文件。
2006年成为省委省政府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出台各项政策最多的一年。
建设新农村,省财政增资12亿元,使财政支农资金达到44.9亿元,比上年增长38.6%。今年黑龙江省用于农村资金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
今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年。黑龙江省财政增资12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使得黑龙江省今年财政支农资金达到了44.9亿元,比上年增长38.6%;其中增量资金60%以上用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屯道路建设、农民住房改造补助和农村医疗救助等方面。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省通乡通村公路硬化率已达80%和36.1%,分别比上年提高17个和19.4个百分点。新建饮水工程1542处,解决了1600个村屯88.9万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63.4万人吃上了自来水。全省新建住房9.1万户,改造住房1.8万户,住房砖瓦化率提高到66%,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省完成农村113.9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免除112万名中小学生杂费8495万元、82万名中小学生课本费83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由162元提高到324元,给12.4万名学生发放补助4018万元。各类职业学校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90余万人次,下派了2705名大中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强化农村卫生事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发展到33个,512万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3.7%,比上年提高了25%,全省完成70所试点乡镇卫生院改造,组织城市86家医疗机构与农村乡镇卫生院结成了对口支援帮扶对子,培训979名乡镇卫生院长和2万余名乡村医护人员,分别比上年增加111人和2800人。
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村建设可喜局面,农村自身均衡发展。今年是黑龙江省农村发展态势最好、变化最大的一年
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帮建新农村,所有这些单位与试点村结成对子,省、市(地)、县(市)各帮建了1/3的试点村。全省各级共安排帮建人员8526名,深入帮建村4.7万人次。在帮建村举办各类培训班428期,培训农民5.1万人。全省各级落实帮建资金2.5亿元,实施帮建项目2100个;其中中省直帮建单位投入8700万元,实施项目780个。
促进农村内部均衡和谐发展,黑龙江省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问题紧抓不放。全面推行了以“一次规划、两年实施、逐村验收、分批推进”为方针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战略,努力使全省3112个贫困村、373万群众分期分批全部脱贫。2001年以来,已完成两批共1032个村的整村推进扶持任务。
目前第三批6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已开始实施。黑龙江省将再用6年时间、分三批集中扶持210万人整村脱贫。
“打绿色牌,走特色路。”今年全省绿色食品生产总量可达1800万吨以上,比上年增长20%;总产值可达460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5%;基地面积、生产总量以及经济总量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截至10月末,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442.6万人,同比增长10.2%,实现劳务收入156.8亿元,增长48.3%,人均劳务收入871元,为去年的1.2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