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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城市文路中学如此“招商” 涉嫌非法集资
2006-12-07 07:30:0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刘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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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7日电  近日,双城市文路中学在媒体上发布广告,以“文路救助工程”为名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并承诺分若干年向出资者支付高额利息及股金分红。记者调查后发现,该项目未经银监部门审批,文路中学涉嫌非法集资。

  招商文件  作为幌子

  文路中学是黑龙江省首家私立完全中学,创建于1992年7月。

  11月30日,文路中学在媒体上发布广告称:“‘文路救助工程’已被双城市招商局列为双城市招商引资项目之一,文件号为:双招函眼2006演6号。‘同意学校以招商引资形式扩股增资。’为确保扩建校舍正常进行,特从省内以最优惠条件吸纳一期工程资金5000万元。出资者享受出资额年息6.5%的待遇,前3年学校付息不还本,第4年付息还20%本金,第5年付息还30%本金,第6年本息还清。出资者最迟于第11年起享受出资额1.5倍的股金分红,至永远。若出资者无意参股,可从第11年起开始接受每年出资额10%的酬谢,连续10年,从此了断。”

  12月4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向文路中学有关人员咨询政府是否批准他们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时,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有招商局批文,是政府行为,现在国家很多大项目都是向民间融资。”

  事实上,国家相应法规规定:凡是未经过银监部门批准的融资行为,均为非法集资。

  “文路中学利用双城市招商局同意‘招商’的文件作为幌子,擅自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哈市政府机关有关人员说,文路中学故意混淆“招商”和“募集资金”的概念,就是为达到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救助工程 要有代价

  文路中学的商业计划书称,文路中学要废弃独资办学、家族式管理模式,走扩股增资之路,而“文路救助工程”则是关键的一步。

  “如果单纯搞救助,我们干不起,必须将救助与正常招生两者结合起来。”文路中学一位负责人说,学校计划对学习成绩较好的贫困农民子女实施救助,通过他们的高考效应,吸引中考成绩中、上等的城市学生求学文路中学,进而打造一个生源众多的、管理模式独特的、品牌优秀的、持久辉煌的万人高级中学。学校计划到2009年正常招生达到8000人至9000人,按每人每年学费8000元计算,收入将达到六七千万元。

  救助生进文路中学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读3年高中也是免费。救助生大学毕业后,年薪在3万元以上的,连续或总共8次每年回报年薪的20%给学校;年薪达到50万、100万、500万、1000万、5000万、1亿元的,各向学校酬谢年薪的10%,以感谢学校的救助与培养。此即“文路救助工程”。

  投资收益 依靠学生

  这名负责人说,“文路救助工程”需要大量资金,独资办学势孤力单,无力承担;学校原有家族式管理弊病较多,严重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管理,只有走扩股增资之路才能解决这些问题。目前东北三省贫困农民比例仍然相当大,所以此项工程的生源众多。这一举措带来的长远的、丰厚的经济效益,可进一步提高优秀生源的比例,使学校成为名校中的名校。预测2023年以后,学校只要每年投入3220万元,就可以收到最少6386.4万元结余,投入、收益比为1:1.98,十分可观。

  有不少市民问校方:“如果救助生将来都拒绝回报学校,投资人的收益会不会受到影响?”校方通过网站回答:“不会,文路中学招收的救助生毕业后至少有70%具备忠诚履约的条件。根据我们国家经济发展速度预测,到2014年时本科毕业生最低年收入要在4万元以上,年薪不足3万元者不会达到10%,况且文路中学毕业生多为高才生。另外,即使救助生毕业后都不履约,学校也可以通过正常招生收来的费用保证出资人的投资回报。”

  回报承诺  朝令夕改

  12月4日,文路中学在媒体发布公开募集资金信息的第4天,又将原承诺作废,重新公布了一套更加诱人和激进的资金回报措施。

  在文路中学网站上,原《文路中学诚寻合作伙伴》一文内容被替换为:募集资金对象范围从省内扩大到东北三省;出资者前3年享受出资额的年息从6.5%提高到7.5%。从第4年起,连续5年,学校每年还本20%并付息,即到第8年时本息还清。届时无意参股者,从第9年起,每年可接受出资额10%的酬谢金,连续10年,从此了断。出资10万元至100万元者,每年可接受出资额20%的酬谢金,连续5年。

  12月5日,记者又以投资人身份来到文路中学,校方有关人员热情地将记者请到校长王志才的办公室。据王志才说,新的措施将更加优惠,而且付息和酬谢时间连贯。如投资10万元,3年可得利息28750元,到第8年连本带利可净回收151250元,然后再过5年,还能得到10万元,即13年后连本带利可净回收251250元。本次寻求的合作伙伴投资起点为10万元,高点为5000万元。

  记者问:“是否有合同样本和收据?”

  王志才说:“合同样本还没有制作出来。”

  接着,他随手拿出一本白条收据说:“这就是收据,盖上章就有效。”看到记者有些迟疑,他补充说,“这次我们只融资5000万元,如果你是前2000万的投资人,年息还可以提高到8%。”

  欠数百万  融资解决

  双城市民郑女士对记者说,大约9年前,文路中学曾在招生中承诺自己学校95%的学生能考上大学,考不上退款。而事后因未兑现,被不少学生家长告上法庭,从此欠账官司缠身。多年来,众多讨债者手持法院判决不断追讨,但文路中学就是不还钱。随着其声誉下降,办学也一蹶不振。“文路中学目前的融资很可能是无奈的自救。”

  “现在学校涉及的债务诉讼已到什么程度?投资者应有权知道。”在记者问及此事时,校长王志才说,目前债务诉讼涉及100多人,五六十起官司,金额七八百万元。眼下学校确实还不起,不过通过这次融资,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银监部门  未曾审批

  在双城市,一些原本对文路中学诱人的投资酬谢计划有些动心的市民最终还是感觉“很不托底”。市民高先生说,现在银行存款利息很低,但有国家信用作保障。像文路中学提出的这种投资方式,很不保准,还是谨慎为好。也许看着是“馅饼”,吃了就掉进“陷阱”。

  据中国银监会黑龙江银监局有关人员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两者共同特征是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以高额利润回报,把大量的资金集中到自己手中,造成大规模社会闲散资金的失控,扰乱金融秩序,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他们没有接到文路中学有关这次融资活动的任何申请。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