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2007年度养路费正常征收 12月12日起可交纳
2006-12-11 15:06:5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王积英 王冠群
东北网12月11日电 近日,很多有车的市民致电本报,询问2007年养路费何时开始征收。为此记者采访哈市养路费征收部门了解到,哈市市区(不含呼兰和阿城)2007年度养路费将从12月12日开始征收。
据哈市养路费征收部门介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明确指出,在燃油税出台前征收养路费符合法律规定。征费部门提醒广大驾车的市民应在12月31日前主动到征费部门交纳2007年养路费,逾期迟交养路费要加征滞纳金。另外,征费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提醒有车的市民,明年养路费开征后,最好尽快去交,以免集中在最后几天排队交费耽误时间。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