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9日电 在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沟通中,记者了解到,他们找到劳动部门都是抱着“今天来投诉,明天领到钱”的想法,可是马上就发现问题不像他们想象得那样,有的案件需要走多个程序,复杂到他们听不明白,最后只记住还得等上一阵子。劳动部门作为追讨农民工工资的主要部门,由于其执法力度有限、执法手段不足,削弱了打击欠薪的力度。
处理欠薪案缺刚性措施
从10月份立案至今,泰富长安城工地的崔洪洋等150余名农民工为了劳务费,已几次到劳动部门打听案件进展情况,欠款单位的钱迟迟没有兑现。
对此,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有效的措施,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立即实行强制措施,监察人员只好在经过90个工作日,到了整改最后期限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从而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理案件的效率。
同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数拖欠工资案件是属于证据材料不齐全的纠纷案件,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手里没有证据,加上当事人采取否认、拖延,甚至逃逸,监察人员不得不对这些不具备立案要素的案件进行调查。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在无法确认工资的情况下,按规定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裁决。按照现有仲裁程序,审理期限在顺利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至少也要40天,企业如果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诉讼,诉讼有一审和二审,这个过程最少要半年时间。这样,缺少强制性措施,就成了处理欠薪案件的“瓶颈”,时间一拖长,农民工就得多等。
人员不足被动“救火”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劳动监察部门接到的欠薪举报,2004年4076起、2005年2376起、2006年至今700余起,在没有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下,面对如此大量的投诉案件,作为治理欠薪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相对不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监察人员的工作范围比以往又增加了十余项内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充当着“救火员”角色,执法工作在被动中进行。
另外,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建设、公安、工商、劳动、工会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各自为战,使治理力度打了折扣。
铺开大网使欠薪最小化
今年,市政府将把治理欠薪和遏制欠薪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了全市欠薪治理工作联动机制,使专项治理欠薪工作转变成从源头上控制、有计划、分阶段的治理形式,有利于多部门之间及时沟通,形成合力。
劳动部门目前已在市、区、街道、社区建立了四级劳动监察网络,由事后查处模式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模式转变。此外,有关部门正在协调法院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减免诉讼费用,同时冻结欠债人的银行账户,查封他们的个人财产,协调公安部门追查卷款潜逃的包工头,使农民工损失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