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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万名未就业居民参保 保险期延至12月29日
2006-12-22 14:56: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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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2日电 哈尔滨市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未就业的城镇居民纳入到医保范围以来,全市已有1.3万多名未就业城镇居民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为使更多市民能够参保,哈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参保截止时间从原来的12月20日延期到12月29日。

  今年7月1日,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市区内非农户籍(暂不包括呼兰区)、且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也可参加医疗保险。据介绍,《办法》实施后,哈尔滨市已有13292名未就业城镇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按照《办法》规定,未就业城镇居民以个人身份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为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劳动保障部门已将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29日,为此提醒广大市民,符合条件并有参加医疗保险愿望的市民应及时到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