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7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对全省80余所民办高校开展了评估工作,不合格的学校将被限期整改。
据介绍,此次对全省民办高校开展评估工作,主要评估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办学行为,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是否依法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广告、简章有无夸大其词、弄虚作假等欺骗性内容,有无因广告不实而引发上访、申诉等办学纠纷现象等。
据了解,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结论在黑龙江民办教育网上予以公告。优秀、合格等级分别在办学许可证上予以标注,准予继续办学,其中对优秀等级予以表彰;不合格等级学校视情况作出处理。达不到“学院”设置标准,但符合“培训中心”设置标准的,一律改为“培训中心”。达不到“培训中心”设置标准的,一律停止招生,进行整顿,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经专家组复评仍达不到最低设置标准的,给予行政撤销处理。
责任编辑: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