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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启动交通违法“倒查”措施 上限处罚逃逸行为
2007-01-08 16:24: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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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8日电(记者 雷蕾) 针对个别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后不服从交警取缔驾车逃逸的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启动了对交通违法逃逸倒查措施,对当事人进行严厉的上限处罚。

  近期,3名违法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先后接到交警部门的告知,来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据了解,在近期哈市交警部门组织的夜查中,黑A18108号黑色轿车、黑AQ6135号轿车、黑A94422号白色菲亚特轿车驾驶人在接受交警的检查时驾车逃逸。事发后,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向全市各岗执勤交警发布路面堵截指令,并通过警务通查实车源,根据档案显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追查违法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并对他们所在单位和车主进行了及时告知。次日,3台车驾驶人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理,交警部门除了对他们逃逸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对他们不服从民警指挥的行为,分别依法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交警在执勤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类似这种违法后不服从取缔驾车逃逸的情况,违法驾驶人之所以敢驾车逃逸,主要有三种情形:一种是害怕受到处罚,不敢停车;第二种是挪用他人牌照,不怕追查;第三种是自以为跑了就无所谓了,心存侥幸。对此交警部门启动了交通违法倒查措施,今后交警执勤中遇到交通违法车辆逃逸行为,交警记录事实经过,一方面通过指挥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堵截指令,另一方面,调取车辆档案信息,依法告知其所在单位或者车主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依法上限处罚。对接到告知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封存车辆档案,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