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1日电 老伴去世后留下3万元和一套10万元住房,因为这,年过六旬的老太张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将自己告上法庭。最后,经审理,法院判决两名原告各自继承5000元。
据了解,张某和老伴结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但不幸的是,老人的大儿子病故的第二年,张老太的老伴也去世了。面对家人的离开,老太张某心中很难过。但是,让她没有想的到是,没过多久,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当时,张某的老伴去世前留下了3万元存款交给张老太,同时还留下一套以10万元兑得的公产住房承租权。
日前,原告儿子和孙子以与被告对遗产分配有争议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南岗区法院哈西法庭认为,两名原告及被告均有继承权。关于被继承人遗留在被告处的存款3万元,其中1.5万元为被告的份额,应归被告所有;剩余1.5万元为被继承人遗产,两原告及被告应各分得三分之一即5000元。
法院认为,关于张老太的老伴遗留的现由被告居住的公产住房,且其产权为公产,因一直由被告与被继承人共同承租居住,该房屋非被继承人遗产,但可由被告继续承租居住。关于两原告提出被继承人取得该房屋时花费10万元,其中一半属遗产应予分割;被告称该款是被继承人生前花费,两原告要求继承已花掉的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认为被告的答辩理由合理,对两原告该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鲁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