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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多措并举“改”出一个公平就医大环境
2007-01-11 15:04: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米娜 王彦 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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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1日电 近日,媒体首度公开了国家医改方案,方案指出:医改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进行公立医疗改革四项基本制度。权威人士称:此四项基本制度初步勾勒出卫生部医改新方案框架。围绕医改方案出台和黑龙江省医疗卫生工作实际,记者访问了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倾听了他们的现实设想及深度思考。

  难点重点在农村:规范设置村卫生所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孙希昌认为,对黑龙江省来说,解决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的重点和难点均在农村。孙希昌说,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当务之急是完善农村三级网的功能。坚持政府主导,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的原则,统筹运作县域内卫生资源,逐步形成“体系比较健全,条件比较完善,水平比较可靠,价格比较低廉,反应比较迅速,应用比较方便”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此同时,要规范设置卫生所,坚决取缔农村无证医疗机构和一人执证分散执业的村卫生所,严格规范村医执业和治疗行为。重点划分好县域内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的功能。推行农村三级网功能的有机联系。


  完善医疗救助在社区:每年培训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各2000名

  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姜相春说,对黑龙江省城市社区来讲,建立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是服务机构的设立和人才的培养。她说,黑龙江省到今年11月底完成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黑龙江省计划每年培训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各200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保障范围达到75%。

  姜相春说,2007年,黑龙江省城市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要达到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每人每年8元标准,2008年每人每年要达到10元标准。有条件的市地可高于上述标准。具备条件的县级市政府可在市区先行试点,省财政比照城区给予补助。以后年度各级财政视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发展基层医疗是关键:多向防病工作投钱控制大医院扩展规模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经济教研室主任刘国祥教授认为,新一轮医改思路已经开始触及医疗体制问题。全民卫生保健制度正在建立,然而,应当看到,这种改革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刘国祥谈到,改革之中政府要解决好投入的问题,建立起稳定的可以保障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西方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靠税收支撑,有法律保障,我们的政府如果在资金拨付和数量方面能够形成制度的保障,才会真正加大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刘国祥谈到,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职能方面过“弱”,好多事情需要工商、药监等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造成只能管得了医疗机构而面对就医群体无从抓起这一社会现实,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卫生观和小卫生观”间的矛盾,行政作为必定受到限制,他强调:“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很多问题解决的力度和进度还是会受到影响。”

  刘国祥谈到,目前,黑龙江省的医院,尤其是大的三甲医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发展已经超出规模,“改革的关键是要把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起来,协调好社区卫生发展和整个卫生资源规划之间的矛盾问题。”必须适当控制大医院的发展数量和规模,加大力度建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否则,就会造成有限的医疗资源的浪费。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