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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重新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2007-01-12 13:43:2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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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电 11日,记者在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黑龙江省已经重新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全省驾校将于2月初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新标准实行后,驾校将按照12种不同车型收取培训费。

  据了解,黑龙江省目前实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是1993年制定的,只有大型汽车3190元和小型汽车2590元两种标准。随着车型的不断增加,驾驶证的逐步细化,燃油价格的上涨、培训科目的逐渐增加,旧的收费标准已经滞后。因此,黑龙江省制定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

  省驾管办主任冯国英说,新标准是根据公安部制定15种车型培训标准来制定的。因为有三种车型黑龙江省没有,因此黑龙江省制定了大型客车、汽车列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12种车型的培训费用标准。此标准除了制定了全日制培训的收费标准,同时也制定了计时制培训的收费标准。

  各类车型的培训费用是根据培训所损耗的汽油费、机油费、车辆维修费、轮胎磨损费、车辆的折旧费、车辆养路费等制定出来的。新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不包含培训结业考试费和驾驶证许可考试费。省驾管办主任冯国英说:“黑龙江省新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收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属于最低。北京要考小型汽车(C1)驾照需要4000元左右,而黑龙江省要考小型汽车(C1)驾照只需3000左右。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