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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制定具体措施防小煤矿死灰复燃
2007-01-12 14:36: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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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电 2007年是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根据国家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安监局在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同时,将集中精力攻克难点,坚决打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矿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

  全面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到2008年全省煤矿数量由现在的1641处减少到1200处左右的煤矿关闭任务。为完成这一目标,我省制定5项具体措施防止死灰复燃。各产煤市(地)、县(市、区)要严防死守,打击不法矿主违法复产,守住两批关闭339处小煤矿的成果;按照国家确定16种类型和省政府确定的10个方面关闭重点,落实关闭任务;凡涉及资源招拍挂、资源整合、资源扩储、恢复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煤矿等事项,要由省政府安委会讨论确定,重大问题由省政府安委会讨论后报省政府集体审定;煤矿新建项目年产必须达到30万吨以上,改扩建项目年产必须达到15万吨以上;省政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责任制,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由省政府领导和产煤地区市长(专员)签订煤矿整顿关闭责任状。

  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龙煤集团及各分公司2007年底解决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放问题,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放达不到标准,不准许生产;地方煤矿要按井型大小,逐步完成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加强现场瓦斯管理,提高瓦斯监控准确率、覆盖率、监测设备完好率。

  加强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分级负责度,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实施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治理方面作用,每季组织专家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