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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详解饮食业发票三种获奖方式
2007-01-12 19:47: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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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电 黑龙江省新版有奖发票已经启动一年,省地税方面表示,全省饮食业税收征管得到进一步加强,索票率明显提高,税收收入大幅增长。随着第四次“二次摇奖”时间的临近,有奖发票再次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11日,就人们所关心的相关有奖发票政策,记者采访了省地税局。

  “即刮即奖”中奖率7%

  据了解,我省新版饮食业有奖发票启动于2006年1月1日,其时省地税部门对全省饮食业税收征管进行了统一规范,制定下发了关于发票有奖和违法举报查处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新版饮食业有奖发票实行“即刮即奖”、“二次摇奖”和“举报有奖”三种获奖方式。“即刮即奖”是指消费者在用餐索取发票后,刮开奖区涂层,如奖区内显示中奖金额即为中奖。中奖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可凭兑奖联当场兑付奖金,500元以上的需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兑付奖金。中奖者没有当场及时兑付的,可在10日内到取得发票的消费场所或地方税务机关兑付,逾期不兑奖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鼓励消费者用餐后积极索取发票,目前“即刮即奖”的中奖率已由过去的1.2%提高到7%。

  “二次摇奖”每季一次

  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消费者在第一次刮奖后无论是否中奖,均可凭“发票联”参加“二次摇奖”。“二次摇奖”每季度进行一次,开奖时间在每季终了后20日内。每期设定中奖名额47个,投入奖金100万元,其中特等奖1个,奖金20万元;一等奖2个,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40个,奖金各1万元。“二次摇奖”中奖发票产生的方式是经营者按要求将已开具使用的发票按月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报缴,主管地税机关将报缴信息输入全省统一发票摇奖数据库,由省地税局通过计算机从数据库中摇取产生。消费者无需再通过电话或网上录入,只要保管好手中的发票,在中奖结果公布后,消费者手中发票的12位发票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同中奖结果完全核对一致,即为中奖。中奖信息在地税机关办税大厅、《黑龙江日报》、《生活报》等各省市级报刊和哈尔滨地税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同时发布,消费者也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30天不兑奖视为放弃

  自“二次摇奖”中奖信息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中奖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中奖发票“发票联”(原件),到所在地市(地)级地方税务局兑付奖金,逾期不兑奖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拒开发票或以打折、馈赠礼品、抹零、送代金券等手段变相拒开发票,使用假发票和串用其他饭店的发票,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戳记不清等发票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加以抵制,并可采取电话举报、上门举报和邮寄举报等方式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地税机关将按罚款金额的30%给予奖励。查询举报电话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12366—2—0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