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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一五”将建设城镇污水处理项目40个
2007-01-16 19:16:59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呼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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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月16日电 (记者 呼涛)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根据国家制定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黑龙江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再利用项目40个,计划投资约54.53亿元。

  据悉,“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将科学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加快哈尔滨市第二水源地磨盘山水库等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立法进程。此外,黑龙江省将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并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同时,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将定期监测界江界湖水质,优先建设界江界湖污水处理厂,推进穆棱河、挠力河等支流污染防治,积极加强中俄生态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为有效控制旅游景区的人为污染和生态破坏,黑龙江省将在镜泊湖、兴凯湖、五大连池等重点生态旅游区加强监督管理,实现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理。

  据悉,黑龙江省将通过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力争在2010年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70%,其中哈尔滨将大于80%。为此,黑龙江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污水处理厂投产当年的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