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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禁止学校房产出租办经营场所
2007-01-18 06:27:1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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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8日电 17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哈市召开。2007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力度,坚决禁止学校房产出租用于开办网吧等影响学校环境的经营性场所。

  2007年,我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指标。省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送子车”、网络安全、游泳场馆、实验室动植物检疫、学生宿舍及食堂的管理,及时排查影响学校安全的各类隐患。加强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卫生防疫检查制度,坚决杜绝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发生。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努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房产决不允许出租用于开办网吧等影响学校环境的经营性场所。

  会上还总结了2006年我省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侦破侵害师生刑事治安案件12起,清理校园周边网吧306个,整改校园内事故隐患649处,改造D级危房912所,清理校园出租场地8处、清理登记在校外租房居住学生48226名。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