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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孟先生介绍,2006年10月他在哈市东大直街“华滨通讯航母”购买了一部中电品牌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孟先生发现手机的通话声音很小,不久又出现没有任何声音的情况。孟先生就此事向省工商局消保处进行投诉,省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经过鉴定后确认,孟先生所购买手机的入网许可证是假冒的。孟先生表示,自己到“华滨通讯航母”购买手机,正是由于“华滨通讯”在宣传时,一直宣称自己的信誉好,可是没想到,却在这里买到了“假手机”。
18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东大直街“华滨通讯航母”,在该通讯商场的中电手机专柜,记者看到,该品牌的手机仍在销售。因该品牌涉嫌假冒入网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将76部中电手机暂时扣留进行调查,并要求商场在调查期间,不再销售该品牌的手机。
针对此事,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战志钢表示,入网许可证是手机的“身份证”,每一部手机都要具备入网许可证后才能销售。目前,一些不法供货商为了追求利润,制造一些假冒入网许可证的“假手机”进行销售。这些没有入网许可证的“假手机”,为了降低成本采用质量低劣的元件,所以经常出现质量问题。而且,由于“假手机”没有入网许可证,出现问题之后不能享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最近半个月内,该部门已经接到了16名消费者对于“假手机”的投诉。战志钢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不要只贪图价格便宜,在购买手机后,应上网查询所购买的手机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张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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