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  >  2007黑龙江两会  >  两会动态
搜 索
陈晓东:重拳整治黑龙江省“套牌”出租车
2007-01-24 11:32: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陈晓东
  东北网1月24日电(记者 雷蕾)目前,黑龙江省存在许多非法营运的“套牌”“克隆”等非正规出租车,他们的出现造成众多交通违法现象,不仅侵犯了正规出租车的利益,扰乱了出租车运营市场,还严重地损害着乘客的利益。省政协委员陈晓东就此提出了《关于整治我省“套牌”出租车的若干意见》。

  【提案摘要】

  一些不法出租车车主,将花费1-2万元买来的报废或盗抢车辆改装成正规运营的出租车,每个月每辆车可获得5000余元的收益。这些出租车配套齐全,拥有正规计价器、运营证和监督卡,甚至雇专人每天在各大交警队蹲点值班,一旦本“车队”的某个“套牌”出租车被警察扣下,第一时间立即有专人带钱到现场“平事”。驾驶这些车的司机经常违章驾驶(白天违章占道等客、晚上开飞车闯灯),欺诈外地游客、捡到乘客遗失物品自己占有等。他们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运营秩序,侵害了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乘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对此,广大出租汽车司机和受害市民反映强烈。

  【记者调查】

  据不完全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套牌”出租车的违法行为由于巨额利润的驱使在我省有不断蔓延的势头。以哈尔滨市为例,正规运营的出租车12000余辆,但是“套牌”出租车则有几千辆左右(据出租车司机不完全调查)。每辆套牌出租车每年仅养路费、运营费、出租车管理费等政府应该收取的费用就有1万多元,这样算下来,仅“套牌”出租车的违法行为就能直接造成哈尔滨市每年财政收入减少近1亿元人民币。

  【委员建议】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查获的违法车辆一律予以高限处罚(1500-5000元),直至拆毁违法车辆。鼓励广大市民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举报,在替当事人保密的前提下,对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重奖;交管部门要加大源头和路面对“套牌车”的监管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绝不手软。是报废车的坚决予以强制解体,是其他类型的车辆,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平台,加强辖区内交通管理、交通运管、税费稽征部门间的合作与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对查获的“套牌”车辆,该补费的补费,缺税的补税。属于挪用或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严格按上限处罚,并要求车主该办牌的办牌、该报废的报废,决不姑息迁就。

  对全省所有主要路口进行24小时监控,建立套牌车号牌信息数据库、在交通要道安装固定式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在流动巡逻车上安装雷达系统和流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利用高科技手段核查套牌车,无须调动大量警力现场拦截汽车,降低了交警工作强度,对道路通行的影响也很小。雷达识别既具有即时性特点,还能确保准确性。比如:深圳市21个主要路口每辆警车上,都装有一个“流动电子警察”系统,无需现场拦截汽车,系统便可自动识别过往车辆是否“套牌”。摄像头将拍摄到的车牌号码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比对计算机中的“黑名单”库。如果是有套牌嫌疑的车牌,显示屏上就会马上出现警告,整个识别过程在一秒钟内就可完成。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