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4日电(记者 张建) 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我省农村地域面积大,农村人口居住比较分散,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迟缓,加之我省农村多年来生活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村饮水安全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的委员提出了《关于解决我省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摘要】
农村安全饮水属公共品投入,而国家解决农村人畜饮水的政策中,农民自筹资金比重大,打井热情不高。资金匮乏、农民安全饮水意识不强、检测监控体系滞后是造成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关键。
【记者调查】
国家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实行“4114”政策,即:国家投入40%,省、市各投入10%,农民自筹40%。也就是说,国家投资打口井,农民需要解决自配过滤罐、引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另外,还要根据我们的气候条件,配备保暖的井房,以及支付水泵电费、饮水井的维修维护费用和管理费用,多数农民反映负担过重。所以一部分村屯出现国家投资打了井,农民却无力把水引入家中。在饮水的安全方面,农村安全饮水缺乏检测监控体系。城市饮水安全问题,已经引起足够的重视,建立了比较完整的饮水安全监控系统。特别是受到松花江水污染以后,饮水安全问题更加受到高度重视,饮水安全监控系统更加完善。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监控系统严重缺乏,多数乡镇、村屯的水质没经过检验。
【委员建议】
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的委员们建议,首先要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整合各方面力量,共同搞好饮水安全工作。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最后,由环保部门牵头,卫生部门参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的检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