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5日电 近日,建设部联合央行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规范了二手房中介的各种行为,其中明确规定中介不得“吃差价”。此通知发布后在哈尔滨市引起广泛关注,小中介叫苦,购房者叫好。
据了解,“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业时,必须明示或采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推荐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此次还叫停了房产中介的三种行为,其中包括不得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赚取差价;房产中介不得发布虚假、未经核实或重复的房源信息;房产中介不得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得知新规出台,哈尔滨市部分二手房中介的经营者暗暗叫苦。道里区一家房产中介的陈经理对记者说,以往中介在销售二手房时,遇到不懂行或急于把房子出手的房主,一般都会先把房子“低价吃进”,再往外销售,有时遇到一笔不错的生意,能“吃”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差价,做上一笔这样的生意就够吃几个月的。现在不让房产中介再赚取差价了,那么中介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有关业内人士表示,哈尔滨市大大小小近千家房屋中介,除了大型中介靠交易量能赚得一定的中介费外,中小型的中介因房屋交易量有限,单靠中介费难以生存,因此将有一批中介不得不关门。
对于购房人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件大好事。据市工商局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管理所所长马国彦讲,新规要求房屋中介不得直接管理购房人的钱款,要在银行开设户头,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房屋中介挪用购房人的钱低价“吃”进房源,购房人的钱有了安全保障,“中介携款跑了”的现象不再会出现。业内人士指出,杜绝了中介“吃”差价的现象,会让哈市二手房价虚火降下来,价格因此更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