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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废除“病人输血实行等量用血互助金制度”
2007-01-27 07:17: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林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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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7日电 题:委员呼吁废除“病人输血实行等量用血互助金制度”

  【提案摘要】

  我省于1999年12月1日颁布了《黑龙江省献血条列》,其第三十五条规定:“医疗用血实行等量用血互助金制”。简单地说就是一名患者如果无偿献过血,那么他可以在用血后6个月得到血站返还给他献血价值相等的钱,从这名献血者无偿献血日起,5年内有效。而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的人在医院用血时不仅要向血站交付血费,还要交付一笔与血费等量的“互助金”,用于发展输血事业。例如,一名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的人在医院用了400元钱的血,那么他就要交800元钱。“高价血”让许多患者无法承受。

  【目前现状】

  省政协委员、哈医大一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为民教授介绍,目前,我省血站采集的血液全部来源于公民无偿捐献的血,而且不需要向公民支付营养费。血液的成本非常低廉,每袋血大约50元左右,但血费的利润却高得惊人。一名公民无偿捐献给血站400毫升的血液,血站将这些血再卖到医院就会赢利400元左右,如果这些血液再被分离成红细胞和血浆分别卖给患者,利润更高,再加上收取患者的“用血互助金”,血站获利会达800元之多,严重加重了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

  另外,血站的血都是百姓无偿捐献的,按理说患者用血的费用就应该便宜。可实际上患者用血的费用不降反升,从去年3月份开始,红细胞、血小板等成分血都上涨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如果患者用全血400毫升,要支付血费880元,其中包括互助金;使用2个单位的红细胞要支付血费840元;而血小板的价格更是出奇的高,一个治疗剂量的血小板要交给血站2800元,而成本费实际只有700多元。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力献血的患者在用血时就要付出高额的血费。全省各地、市血站仅收取的“用血等量互助金”就达几千万之多,并且都由各血站自己支配。

  卫生部2006年下发的《卫财发眼2005演437号》文件明确规定:“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血液收费规定,不得向患者另收取其他费用”。

  【解决方法】

  为了减轻患者就医费用,李为民委员呼吁:“病人输血实行等量用血互助金制度”已不适合当前医疗形势,应该马上废除,彻底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建议黑龙江省应该向北京学习,成立由采、供血单位、医疗机构专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者共同组成的“血液质量监控中心”来监督黑龙江省从血液的采集到使用的全过程。

  李为民说,从去年开始,哈医大一院已经带头抵制收取“互助金”的制度,但由于原有制度没有废除,在实际操作时也有困难。希望有关部门能切实为百姓着想,切实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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