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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从3月起糖果等13类食品实施准入制
2007-01-27 13:37:0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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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7日电 26日,记者从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3月1日起,13类无证食品加工企业将受到严惩。

  从元旦起,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范围内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的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等13类食品的生产销售活动开展执法检查。按照规定,凡是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底,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暂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从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底,对存在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的同时,对已获证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暂未获证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建议有关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对违规销售者处以5万元~2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销售所得。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