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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敏 |
东北网1月27日电(记者印蕾)政协黑龙江省九届五次会议27日上午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召开全体会议,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部分政协委员进行了大会发言。
省政协委员肖建敏以《加大对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作大会发言。发言全文如下:
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从我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上看,部分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黑加工点是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主要“集散地”,是问题食品的“高产区”。但是,长期以来,小企业、小作坊,特别是黑加工点一直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对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黑加工点的监管,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安全食品成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亟待破解的课题。
一、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
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具有数量多、分布散、水平低等特点,大多分散在城乡结合的边远地区以及行政监管薄弱的农村,涉及面极其广泛,问题非常突出。
(一)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落后,生产环境差。以哈尔滨市为例,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193家,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为1346家。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中,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1863家,占总数的85%,其中,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800多家,不到总数的一半。更有许多无证无照黑加工点则数量难以统计。这些小企业、小作坊、黑加工点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普遍使用简陋陈旧设备,工艺落后,加工粗糙。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不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极易进入生产环节,有的甚至超量使用代用品减少食品有效成分,以低成本、低售价为主要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其危害及潜在危害相当严重。有些小企业、小作坊、黑加工点为了谋求更多的利润,非法冒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和包装,冒充正规厂家的产品。
(二)企业管理薄弱,人员业务素质低。由于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绝大多数是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一般采用简单、传统的家族式管理。他们对未来的宏观经济走向及对市场的判断难以把握,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而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大部分未经培训,卫生意识差,技术水平低,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品卫生质量无法保证。
(三)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差。少数企业无标准组织生产,有相当企业不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部分生产经营者缺乏起码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唯利是图,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制贩假冒伪劣食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身心健康。
(四)产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偏低,缺少应有的检验手段。有近90%的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不具备检验手段和检验人员。特别是生产和加工米、面、油等日用食品的小作坊、黑加工点,靠的是经验和老套套、老方法,产品质量处于一个严重的失控状态。
二、政府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理顺,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目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职能分散在质监、卫生、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由于协调机制不完善,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各行其事,难以形成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合力。尤其是对小作坊、黑加工点的监管几乎处于“盲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健全,缺少强制性和惩罚措施。
(二)对消费者的宣传和引导不到位。政府部门对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宣传和引导不到位,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的重要原因。消费者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有些消费者虽然有了维权意识,但在进行消费维权时往往也存在许多障碍,例如维权成本高、维权手段不足等,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人只能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无形中也纵容了伪劣食品的横行。
(三)食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完善,检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作为食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检验经费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检验的需要。现行的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是1990年(省物价局)和1992年(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标准较低,有的检验项目检验的越多,亏的越多。长此下去,使检测机构难以为继。
三、强化对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理顺体制,明确责权,注意发挥社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协调。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及时通报食品企业的各类信息。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宣传周”,采用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不安全食品。
(三)把小企业、小作坊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要坚决取缔黑加工点,同时,对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食品、重点地区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坚决打击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调味品、酒类、豆制品、速冻等食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利用行业基金和政府拨款设立专门的奖励基金,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和举报威慑作用。同时,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打击力度。
(四)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可采取政府拨一些,有关部门拿一些,使用单位出一些来解决经费投入问题。完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提升监管能力,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加大食品质量监测的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广大生产和经营者,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安全生产,诚信经营;违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给消费者造成危害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