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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
2007-01-27 17:54: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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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7日电 (记者 李逢时)政协黑龙江省九届五次会议27日上午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召开全体会议,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部分政协委员进行了大会发言。吴国华委员代表农工民主党黑龙江省委员会做了题为《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大会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委员:

  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的社区卫生事业,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社区卫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阻碍其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费严重不足。每个服务人口2004年服务经费为1元,2005年为2元,2006年为3元。据测算,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完成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每个服务人口每年至少需要政府投入补助资金16.5元。在此方面、上海、天津、北京等国内发达地区的补助标准已提高到人均20-50元。其他城市也在人均5元-15元以上。

  (二)业务用房短缺,设备设施简陋。按照国家卫生部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要求,我省能达到标准的比例偏低。在哈尔滨市16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只有30个达到标准,仅占17.75%;有7个中心和61个站靠租房开展工作,占39.64%。哈尔滨市社区服务机构现有设备3968台(件),设备老化的1319台(件),占33.24%。

  (三)队伍素质不高。按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配置标准,每万人需要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卫医师,社区护士与全科医师按1:1配备。而哈尔滨市现在岗的医学系统培训,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导致人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信任度不高。

  (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不规范,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价格执行不够规范,没有专人管理;一些社区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或公示不全面;有的药品价格调整后不能及时公示;特别是设在医院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排出机构”,有的仍执行与医院相同的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的收费标准,价格偏高。

  (五)作用和成效尚未显著。尽管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覆盖率较高,但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认可程度偏低。受药品虚假广告和营销手段的冲击,加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的差距,以及转诊机制尚不完善等影响,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作用和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二、几点建议

  (一)完善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尽快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在网络建设、功能建设、队伍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和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全省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同时,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引导群众到社区看病就医。

  (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约3—10万)。在中心难以覆盖的地区,按人口分布可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一级医疗机构,可将其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二级医疗机构,可进行结构功能改造,将其部分转型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没有医疗机构可通过对所在区的卫生资源进行整合或政府新建,也可由不在辖区内的二、三级医疗机构或由社会力量投入公开招标方式举办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实行行政、业务、财政、药品和人员的一体化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主动接受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

  (三)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按照规模适宜、结构合理、设施齐全、环境温馨、方便群众的原则,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使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规划布局,业务用房、基本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家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公立医疗机构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要以承办机构派出人员为主,负责人由承办机构选派在职人员担任。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在提高内功上下功夫,逐步在社区建立一直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在内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议从2007起,全省城区和县级市二、三级医疗机构中,凡晋升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都要在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3—6个月。引导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鼓励二、三级医院和医生和70岁以下的退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事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建立退休卫生技术人员人才库,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人、用人提供服务平台。

  (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大中型医院间的合理分工和协作关系。各地疾病预防控制和扶优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调整工作职能,逐步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承担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任务,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协助中心做好预防接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动并建立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间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发挥社区的导诊功能,合理分流病人。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辅助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制度。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诊制试点和推广工作。要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能力的提高和设施条件的改善,逐步实现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大中型医院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中的设置标准,审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执业登记。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评价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将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严厉查处承包、出租诊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具备外聘资格人员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价格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价格标准,健全价格管理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做好价格公示,增加服务价格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