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8日电 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28日召开。会议通过了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政治决议。决议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2007年1月28日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月24日至28日在哈尔滨市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王巨禄主席所作的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曹亚范副主席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充分讨论并赞同政府工作报告。一致认为, 2006年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社会各界对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表示满意。2007年的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符合中共中央精神和我省实际。
会议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示赞同。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为促进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十七大和中共黑龙江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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