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9日电(记者 杜丽华) 由哈尔滨代表团淳于永菊等15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磨盘山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被定为省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议案。
【代表调查】2006年8月,淳于永菊等代表对磨盘山水库水源地及周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考察,并听取哈尔滨市政府的工作报告。据调查了解,磨盘山水库位于五常市沙河子镇沈家营村上游1.8公里附近,距离哈尔滨市东南200多公里。磨盘山水库供水工程是国家批准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53.16亿元。该工程是迄今为止哈尔滨市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以哈尔滨市城市供水为主,兼有下游防洪、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为5.23亿立方米。该供水工程是从磨盘山水库取水,经管道输入哈尔滨市。到今年一期工程竣工,将建成日净水能力45万立方米的净水厂,即每天可向市区提供45万立方米的优质水。
【议案摘要】目前由于水库水源保护方面无法可依,致使库区内森林采伐仍在进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造成蓄水功能降低。同时,由于移民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直接影响着水库水质。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水库运行寿命,而且难以保证哈尔滨市居民生活用水水源的质量。
【代表建议】由于磨盘山水库即将投入使用,代表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磨盘山水库水源保护的地方立法步伐,以使水库及周边环境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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