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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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所作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越峰